产品说明:
1、投保人:本产品投保人年龄为年满 18 周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对被保险人具有可保利益的自然人。
2、被保险人:除另有约定外,被保险人应为身体健康,能正常生活的旅行者以及随旅行团提供服务的旅行社雇员,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3、受益人:本保险的身故受益人为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其他保险责任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4、 购买份数:本产品同一被保险人最多只可购买两份,65(含)—80(含)周岁被保险人只可购买一份。同一被保险人购买多份的,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责任以两份为限,对 65(含)—80(含)周岁被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责任以一份为限。
5、保险期限:短期,以投保人所选方案对应的天数为准。
6、犹豫期:本产品无犹豫期,请你慎重选择投保。
7、产品查询:可通过金融产品查询平台官网(https://www.jrcpcx.cn/)或“金融产品查询平台”微信小程序或“金融产品查询平台”APP进行一站式查询。
特别约定:
- 1、本保单承保区域:中国境内含港澳地区。
- 2、本产品同一被保险人最多只可购买两份,65(含)—80(含)周岁被保险人只可购买一份。同一被保险人购买多份的,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责任以两份为限,对65(含)—80(含)周岁被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责任以一份为限。
- 3、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5)90号】规定,对于被保险人不满10周岁的,死亡给付保险金额总和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被保险人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死亡给付保险金额总和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
- 4、保单生效时年满65周岁的被保险人,其涉及的身故、伤残保险金额为保障计划中所载保险金额的一半(50%),保险费维持不变。
- 5、在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保单列明的承保区域内旅行期间遭受公共交通意外、自然灾害意外、酒店住宿意外且属于保险责任的,每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20万元。
- 6、本产品附加扩展高风险活动保障,每人保险金额为2.5万元。 当购买份数为两份时,每人保险金额为5万元。
- 7、保险人对于意外伤害医疗费用,在扣除100元免赔额后按100%的给付比例,在保险金额内给付医疗保险金。
- 8、保险人对于急性病医疗费用,在扣除100元免赔额后按100%的给付比例,在5,000元限额内给付医疗保险金。
- 9、本产品附加医疗费用保险,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治疗仍未结束的,保险人继续承担保险金给付保险责任,住院治疗者最长至事故发生或发病之日起第一百八十日止,门诊治疗者最长至事故发生或发病之日起第九十日止。
- 10、如您在保险合同生效期间不幸发生保险事故,请在48小时内通过热线电话95500报案,我们将在接到您报案后的1个工作日内与您联系,指导并协助您办理理赔事宜。
- 11、根据广东保监局[2017]104号文件要求:财产保险公司批退保险费的,应当通过转账方式,将批退保险费资金直接支付至投保人同名账户。
- 12、尊敬的客户:投保次日起,您可以通过本公司网页 (www.cpic.com.cn)、客户服务电话(95500)、营业网点核实保单及理赔等信息。若对查询结果有异议,请联系本公司。联系方法为:95500。
- 13、具体完整内容点击投保须知查看。